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办理指南

一、证件种类:

1、学习类签证/居留证件

①留学生须持“X1”签证、“X2”签证、“居留许可(学习)”入境;

②长期学习的留学生须持“X1”签证/居留许可(学习)入境,持“X1”签证入境的留学生,须在入境后30日内办理居留许可(学习);

③短期学习的留学生可持“X2”签证入境,“X2”签证在签证有效期结束前可办理离境一次、有效期为6个月以下(含6个月)的“X2”签证;

“X2”签证离境再次入境后,签证有效期以最新签证页备注中标注的可停留天数为准。

2、其他签证

①持“L”签证入境的留学生可办理离境一次、有效期为6个月以下(含6个月)的“X2”签证;

②家属签证。学生向国际教育学院主管老师提出书面申请,主管老师签字同意后,学校为其出具“学校公函”,学生按照出入境管理局的要求准备其他相关材料如结婚证或者孩子的出生证明(须中国大使馆认证,有中国大使馆签字盖章)后自行前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延期手续。

二、办理流程

①在境外申请的留学生,经学校录取后,学校将“入学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JW201)”邮寄给申请人,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到中国驻所在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来华签证(所需其他材料请以中国驻所在国大使馆或领事馆的规定为准)。

②留学生入境后,须提交以下材料并根据所持证件种类和学习期限再次通过学校办理签证/居留许可(学习)延期手续:

A、护照原件、复印件;签证页复印件;最新入境章复印件;

B、一张二寸免冠彩色照片(4.5cm×3.5cm);

C、住宿登记表(839数据单)(在校外居住的学生由学生自行去租住房屋所在地管辖的派出所办理,在校内留学生公寓居住的学生由学校办理);

D、录取通知书复印件(2份);

E、缴纳学费收据;

F、延期申请书复印件(未能按期毕业学生须提供)

G、《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首次转成居留许可(学习)及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留学生须提供,若已持有一年以上(含一年)居留许可(学习)且并未离境的留学生,则无须提供。

③留学生须到其他部门准备的材料:

A、住宿登记表(839数据单):入住留学生公寓的学生由学校相关老师协助办理;租住校外房屋的留学生须到租住房屋所在地管辖的派出所办理登记;

B、体检地址: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体检中心
地址:南岗区民益街33号
电话:0451-87093444 15846346666
体检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0:30 下午13:00-15:30

④学校将相关签证材料准备好后,由哈尔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为留学生办理最新签证/居留许可(学习)。

哈尔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地址:道里区工程街2号,电话:87661613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三、办理签证事宜的注意事项及相关说明:

1)申请签证延期的留学生,我中心按学生学习期限(以缴纳学费为准)为其出具签证申请材料。申请居留许可的留学生必须在境外持X1签证入境,入境后30天内办理居留许可。持其他签证类型的留学生,签证会转成X2签证(短期学习签证),每次最多可延长六个月(具体时间以学习期限为准),并有一次离境再入境的机会,离境再入境后签证有效期要看最新签证入境后的可停留天数(具体详见签证页备注项)。

2)留学生应在签证和居留许可停留有效期前15天到留学生中心510室办理手续,办理签证手续及领取护照的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办理签证一般需要30天,如遇考试、外出等事宜,需要同学们合理安排好时间。

3)夫妻、携带子女的留学生需要为配偶、子女办理签证手续时,按相关规定,请留学生本人自行办理。

4)学生在中国学习、居留期间应确保本人签证、居留许可有效(如不清楚可携带护照询问),超期停留者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其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办理签证延长手续地址:

哈尔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地址:道里区工程街2号。联系电话:0451-87661613

四、注意事项

1、留学生应在签证有效期前15天内办理签证延期手续,签证办理时间约为30天,如遇假期、考试、外出等事宜,须提前办理签证延期。

警示:签证超期停留者将受到公安机关处罚:上限10000RMB。

2、留学生在入境后(包括申领新护照、申领新签证、变更住址、异地外出和出境后再次入境)24小时内到居住地所辖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警示:未登记导致超期者将受到公安机关的处罚:上限2000RMB

3、留学生在华期间如出现违法违纪等行为,学校有权上报公安机关取消其在华签证/居留许可(学习)。

五、联系我们

办公室:哈尔滨师范大学国际教育学院510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451-88067309   

如有任何疑问,请携带护照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