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是为落实《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有关倡议以及《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相关要求设立,旨在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培养行业领军人才和优秀技能人才。哈尔滨师范大学是“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招生院校。
◆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是俄罗斯、韩国、蒙古国、安哥拉、埃及、吉尔吉斯斯坦、土库曼斯坦、泰国、越南等“一带一路”共建国家非中国籍公民,身心健康。
2.年龄、学历、语言要求:
●申请攻读本科学位者,应当具有国外高中学历,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25 周岁,汉语水平达到HSK3级以上;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应当具有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 35 周岁,汉语水平达到HSK4级以上;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应当具有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历,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汉语水平达到HSK4级以上;
●申请人应同时符合我校的学术能力、专业背景以及语言能力等方面的入学要求;
●曾使用中文为教学语言获得中国高校学位的,无需提供HSK证明。
◆申请专业、学制及授课语言
专 业 | 学历层次 | 学制 | 授课语言 |
教育学 | 本科/硕士/博士 | 本科4年 硕士3年 博士4年 | 中文 |
课程与教学论 | 硕士/博士 | ||
习近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 | 博士 | ||
比较教育学 | 硕士/博士 | ||
教育技术学 | 本科/硕士 |
◆申请截止时间:2024年5月10日
◆资助内容及标准
1.免学费;
2.免住宿费;
3.提供奖学金生活费:本科生:2,500元/月
硕士研究生:3,000元/月
博士研究生:3,500元/月
4.提供综合医疗保险。
◆申请材料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中文或英文填写)
2.护照首页。如现持有护照有效期不符合要求(护照有效期应晚于2024 年 9月)),请及时换发新护照。
3.经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
4.学习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成绩单扫描件应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就读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可提供中/英文成绩单,如为英语以外语种,需另提供英文翻译件并公证。
5.语言能力证明。申请以中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申请人须提供有效期内且与相应中文水平要求相符的 HSK 成绩报告。曾使用中文为教学语言获得中国高校学位的,无需提供HSK证明。
6.来华学习计划。应提交中/英文学习计划(1000 字以上),学习计划只可以用中文或者英文书写。
7.推荐信。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内容应重点包含对申请人来华学习目标要求,中方院校或者中方导师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或者校际交流情况,以及对学生综合能力,未来发展的评价,只可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8.《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原件自行保存,须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 6 个月。
9.个人作品。申请攻读艺术、设计类等专业者,可通过“作品/其他支撑材料” 上传个人作品类材料(如影像、绘画作品等),亦可按照申请院校要求以其他方式提供。
10.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 6 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申请办法
申请人开始奖学金申请前,请仔细阅读以下操作流程。
第1步:访问“留学中国”网站,点击“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图标进入申请系统。“留学中国”网站链接: http://www.campuschina.org 点击【学生注册】按钮,注册账户。注册成功后,使用注册的账户登录系统。
第2步:录入申请人“个人资料”。点击【编辑个人资料】开始录入个人资料,逐项完成个人资料的录入,并验证保存。完成个人资料录入后,点击【完成】返 回上一界面,开始录入个人申请信息。申请人须在完成个人资料录入后,方可开始填写申请信息。
第 3步:选择正确的“留学项目种类”。
请选择“B 类”留学项目种类,点击【新增申请】按钮,开始录入申请信息。
第4步:我校的受理机构编号为10231。
第5步:填写“申请信息”。完成上述操作后,录入“语言能力及学习计划”并上传“补充材料”,直至点击【提交】完成申请。提交申请前请仔细检查各项信息及补充材料,请确保信息及材料的正确性、真实性。
第6步:申请一经提交,申请人将无法修改“个人资料”及“申请信息”。申请被受理前,申请人可通过点击【撤销】撤回已提交申请,并进行修改。申请被撤回后,申请人须在编辑后再次提交,否则该申请将无法被受理。申请被受理后,申请人将无法撤回该申请。
第7步:点击“打印申请”下载申请表。
注意:通过系统上传的材料须清晰、真实、有效。建议申请人使用专业设备扫描需提交的有关文件,因材料不清晰或无法可识别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录取及通知
1.通过材料综合审核的申请人须参加哈尔滨师范大学组织的中文及专业水平面试,面试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2.学校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择优上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进行最终评审。申请人可通过“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奖学金最终评审结果。
3.学校将为奖学金获得者提供《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用于办理来华学习签证。奖学金获得者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来校报到,逾期未注册报到者,按自动退学处理,奖学金资格不予保留。奖学金获得者原则上不能变更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
4.中国政府奖学金生不得同时享受中国各级政府和录取院校设立的其他奖学金(不含各类一次性奖学金)的资助,一经发现,其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将予以取消,并须退还已领取的中国政府奖学金。对于刻意隐瞒资助情况的,除取消资格外,三年内不允许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
◆联系方式
哈尔滨师范大学留学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86-451-88067479 或 +86-451-86315015
联系人:吕友益老师
电子邮件:ic@hrbnu.edu.cn
学校网址:www.hrbnu.edu.cn
通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50号国际楼504 邮编:150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