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哈尔滨师范大学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辅导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按照《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相关规定,根据我校实际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学校简介


  哈尔滨师范大学成立于1946年,是一所具有悠久办学历史、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是“十三五”时期国家重点支持建设的百所中西部高校之一,是黑龙江省唯一入选首届“全国文明校园”的高校。


  学校设有25个学院(部),80个本科专业,具有完备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体系,有一级博士学位授权学科9个,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有多名教师入选国家“万人计划”,有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等领军人才梯队。                  

(学校简介详见http://www.hrbnu.edu.cn/)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未受过处分。


  2.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统招毕业生;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不含专升本、联合办学、独立学院)且硕士毕业院校为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必须有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应聘人员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


  6.应聘人员须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7.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26日9:00-2018年5月11日12: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http://www.hljrcpj.org.cn/)进入报名系统。


  3.注意事项:

  ①应聘人员报名时需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资料。应聘者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②每名应聘者只允许应聘一个职位。


  ③应聘者要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


  (二)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18年4月26日9:00-2018年5月11日16:00。在此期间,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网络仲裁,仲裁由哈尔滨师范大学负责。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低于3:1的,则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紧缺的岗位,经学校研究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5月14日9:00-11:30,13:30-16:00。


  2.现场确认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北校区崇师楼B区406室。(哈尔滨市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师大路1号)


  3.现场确认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份,《哈尔滨师范大学2018年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哈尔滨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一份(附件3),两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②本科、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高考录取三联单)复印件(可在学校档案馆、招生或教务部门查询,仅复印本人所在页即可),必须复印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


  ④有工作单位的应聘者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⑤党员身份证明、学生干部任职证明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上述证明需加盖相关部门公章并有负责教师签字);


  ⑥获奖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现场确认核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存档备查,恕不退还。


  5.未按期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不予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通过者,方可参加考试。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地点等详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哈尔滨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hrbnu.edu.cn/)相关通知。


  2.考试形式和内容:

  ①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先笔试后面试,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前需进行心理测试。


  ②笔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③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业务能力等情况。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④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⑤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学校对面试通过的应聘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思想品德考核


  学校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思想品德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公示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报学校审批。对拟录用人员在哈尔滨师范大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录用并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学校确定录用人员并为其办理相应手续,并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学校实行“师德一票否决”,试用期间,如出现有违师德师风行为,予以解聘。


  九、几点说明


  1.公开招聘笔试、面试、录取等相关信息将在哈尔滨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hrbnu.edu.cn/)发布,请应聘人员适时关注。


  2.应聘人员需对个人提交的材料、信息负责。录取人员凡提供的材料不实,或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录取原则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3.录用人员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供报到证原件、本科及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及人事档案等,不能提供以上材料或自接到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未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4.被录用人员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5.本公告由哈尔滨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丽

  联系电话:0451-88060380

  电子邮箱:hsdrczp@126.com

  通信地址:哈尔滨师范大学人事处(哈尔滨市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师大路1号)

  邮编:150025

  学校纪检监督电话:

  (0451)88060678。


附件:

  1.哈尔滨师范大学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辅导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2.哈尔滨师范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应聘人员登记表

  3.哈尔滨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哈尔滨师范大学

2018年4月24日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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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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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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