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师范大学黑龙江省政府奖学金招生简章
黑龙江省教育厅委托哈尔滨师范大学招收优秀留学生到我校攻读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留学生可选择我校所提供的专业(见附表)进行学习,留学生在华学习期间的费用由黑龙江省财政提供,具体如下:
一、奖学金申请条件
非中国籍公民,且拥有外国国籍满四年以上(含四年)。遵守中国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条件,身体健康。申请本科生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的申请人须为非已在华学习的学生(留华毕业生毕业年限须超过一学年),具体学历和年龄要求如下:
本科生奖学金:向申请到哈尔滨师范大学攻读学士学位者提供,专业学习期限为4学年。申请人应具有相当于中国高级中学毕业的学历,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不超过25周岁。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向申请到哈尔滨师范大学攻读硕士学位者提供,专业学习期限为2-3学年。申请人应具有学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学习成绩优秀,并有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向申请到哈尔滨师范大学攻读博士学位者提供,专业学习期限为3学年。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学习成绩优秀,并有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
二、奖学金内容
黑龙江省政府奖学金将为学生提供学费、住宿费(双人间)、生活费(仅博士生,3500元人民币/月)、综合医疗保险费等。国际旅费自理。奖学金生如要求进行超出学校教学计划的实验或实习,所需费用由本人自理。
三、申请黑龙江省政府奖学金者须提交以下材料
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和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均一式两份)
1.《来华留学黑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3.黑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表.doc
2.经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和学习成绩单;
3.申请者为在校生,需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2.3所需证明材料非中、英文本的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4. HSK证书。申请学士学位须HSK4级证书(汉语言文学专业除外),申请硕士、博士学位须HSK5级证书。
5.申请者须提交来华学习或研修计划(800-1000字),须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6.申请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申请者须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7.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原件及复印件;体检表.doc
8.护照复印件;
以上材料请于每年5月1日前邮寄至哈尔滨师范大学留学生招生办公室,不论录取与否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四、联系方式
地 址: 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50号
哈尔滨师范大学留学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150080
电 话:+86-451-88067479/86315015(汉语、英语、俄语)
传 真:+86-451-86305382
E - mail:ic@hrbnu.edu.cn (汉语、英语、俄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