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哈尔滨师范大学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申请办法

资助对象 

非中国籍人士;对华友好,无违法犯罪记录,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身心健康品学兼优有志于从事汉语教育、教学及相关工作年龄为16-35周岁(统一以2024年9月1日计)。在职中文教师放宽至45周岁,本科奖学金申请者一般不超过25周岁。

奖学金类别及申请条件

类别

资助期限

入学时间

截止时间

专业

申请条件

国际中文教育

专业硕士

2

09/2024

05/15/2024

国际中文教育

大学本科学历

HSK210分HSKK中级60分

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或相关证明者优先

国际中文教育

本科

4

09/2024

05/15/2024

国际中文教育

高中学历

HSK210分,HSKK中级60分

一学年研修生

注:不录取3年内享受过同类奖学金的申请者

11个月

09/2024

05/15/2024

国际中文教育

HSK270分,具有HSKK成绩

汉语言文学

HSK180分,HSKK中级60分

中国历史

中国哲学


汉语研修

HSK三级210分,提供HSKK成绩者优先

一学期研修生

不录取3年内享受过同类奖学金的申请者

5个月

09/2024

03/2025

05/15/2024

10/31/2024

汉语国际教育

HSK180分,具有HSKK成绩

汉语言文学

中国历史

中国哲学

太极文化

具有HSK成绩,提供HSKK成绩者优先

四周研修生

4周

07/2024

12/2024

04/15/2024

09/15/2024

汉语研修

具有HSK成绩,由推荐机构组团报名,并事先联系接收院校确定在华学习计划,提前报中心审批,每团10-15人。

汉语言+中国家庭体验

太极文化

奖学金线上项目

一学年汉语研修线上项目

09/2024

03/2025

05/15/2024

10/31/2024

汉语研修

HSK180分,提供HSKK成绩者优先

一学期汉语研修线上项目

09/2024

03/2025

05/15/2024

10/31/2024

汉语研修

具有HSK成绩(对级别和成绩不作具体要求)

在职中文教师

在职中文教师申请各类奖学金,可提供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汉语桥获得者

在各类汉语桥比赛中获得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证书”者,登录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网站,凭奖学金证书向我校提交申请材料。如有问题,请咨询  chinesebridge@chinese.cn.

资助内容及相关规定

1. 学历生须参加年度评审,详见《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

2. 入学体检不合格、中途退学、及未经许可不按时报到、 休学等情况,取消奖学金资格。

3.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资助内容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四周研修生和奖学金线上项目生除外)和综合医疗保险费;其中,本科生、一学年和一学期研修生生活费标准为2500元人民币/月;国际中文教育专业硕士生生活费为3000元人民币/月。

4. 住宿费由接收院校统筹使用,为学生提供免费宿舍, 一般为双人间;经奖学金生申请、接收院校批准,选择校外住宿者,由学校按月或季度发放住宿费700 元人民币/月。

5. 奖学金生按接收院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否则取消奖学金资格。当月 15 日(含 15 日)前到校注册者当月发放全额生活费;15日以后注册者,当月发放半月生活费。

6. 奖学金生在学期间(不含寒暑假)因个人原因离开中国时间超过 15 天者,停发离华期间生活费。

7. 奖学金生因个人原因休学、退学或受接收院校纪律处分者,停发自休学、退学或接到处分通知之日起的生活费。毕(结)业生的生活费发放至学校确定的毕(结)业日期后的半个月。

8. 综合医疗保险费参照中国教育部来华留学有关规定执行,由接收院校统一购买。四周研修生标准为 100 元人民币/人,一学期研修生为 400 元人民币/人,一学年以上标准为 800 元人民币//人。

申请流程

1. 20243月1日起,登录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奖学金申请网站( http://cis.chinese.cn/account/login ),查询推荐机构与接收院校;

2. 按照奖学金申请网站要求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关注申请进程、审核意见与奖学金评审结果;

3. 奖学金获得者与我校确认办理来华留学手续;

4. 按我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

注: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如需“推荐机构负责人的推荐信”,请与我校联系参加面试获取HSK考点机构推荐信。

材料清单

1. 护照照片页扫描件。

2. HSK、HSKK成绩报告(有效期两年)扫描件。

3. 推荐机构负责人的推荐信。

4. 学历生需提供最高学历证明(毕业预期证明)和在校学习成绩单。

5. 国际中文教育专业硕士须提供两名副教授以上职称导师的推荐信。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者优先资助。

6. 在职中文教师须附上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

7. 未满18周岁的申请者,须提交在华监护人署名的委托证明文件。

8. 申请者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并按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联系方式

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50号

哈尔滨师范大学国际楼504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李宁老师

电话:+ 0086-451-88067479/86315015

邮箱:ic@hrbnu.edu.cn